1、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确保环保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2%以上。优先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立项。
2、区共有8个项目初定纳入省一期专项资金给予支持,计划补助5546万元,占我区申请额的26.06%,第一批下拨4254万元,做好该批项目的后续跟踪联络工作。
3、牵头组织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做好全区太湖治理项目的梳理工作,除了一期已经申报的23个项目外,区有关部门要及时与各镇、开发区、街道联系,排出5月份以来全区范围内正在实施或2008-2009年内计划实施的治太项目,进一步完善全区的治太项目库。
4、做好河长制河道“圩田里河”村民生活污水排放现场情况勘察,请有关单位编制实施方案。
5、做好城区河道综合整治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项目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