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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塘区政府关于扶持服务外包重点规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锡北政[2008]97号
发布时间: 2008-08-05 08:31:00    信息员:   本文被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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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发展总公司,区政府有关部门:

  《北塘区政府关于扶持服务外包重点规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北塘区政府关于扶持服务外包重点规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区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体现北塘区对服务外包企业扶优扶强的原则,更好地发挥高端服务业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快我区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北塘区政府关于扶持服务外包重点规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第二章 积极扶持重点规模企业
 
  第二条 设立专项资金
 
  设立北塘区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载体建设、房租优惠、业务总额、出口奖励、人才奖励、上市奖励、品牌及认证奖励、人才培训补助等。
 
  第三条  扶持对象
 
  北塘区扶持的服务外包重点规模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区注册经营,企业到位注册资本金达500万元。
 
  (二)主要从事承接国际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创意设计、软件业务。
 
  (三)现有从业人数达80人以上,且专科毕业生占70%以上。
 
  (四)年度服务外包业务规模达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年度软件出口额达200万美元以上。
 
  第四条  扶持政策
 
  1、租金优惠
 
  对扶持对象企业办公用房的租金优惠(所涉及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环卫费、治安费等由企业按政府收费标准自理):
  (1)第一年租金全免。

  (2)第二年按市场平均租金的50%收取。

  2、政策配套

  (1)服务外包企业,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对达到规模企业要求的,按照原街道财政管理体制规定予以奖励扶持。

  (3)企业所聘用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实用性人才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区实得财力的30%连续奖励5年。

  3、业务总额、出口奖励

  当企业服务外包业务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时,给予企业业务发展奖励资金50万元;第二年业务总额继续达到5000万元以上时,再次给予企业业务发展奖励资金50万元。

  连续三年,以海关出口统计或外包业务合同、出口合同备案证书和银行外汇换水单为依据,企业当年出口额与上年度相比(首期出口规模以30万美元为基数),每增加3万美元,给予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同时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视同服务产品出口予以资金奖励。

  4、人才奖励

  鼓励企业吸引服务外包高级人才来我区服务或创业,对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按照锡北委(2006)187号《关于鼓励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执行。

  企业每新增100名从业人员,给予20万元奖励。

  区政府每年评比一次服务外包企业杰出人物贡献奖,主要针对企业投资者、高层管理人员及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带头人(高级项目经理),给予一定金额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5、上市奖励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境内外上市,按区统一政策执行。

  6、品牌及认证奖励

  (1)2008-2010年对通过CMM/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3级、4级、5级评估确认的每家服务外包企业区政府分别按12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

  (2)对企业“双软”认证、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区政府给予全额扶持。

  7、支持员工培训

  为本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场地(北塘区凤翔服务外包培训中心为企业提供实用性培训)及培训收费的优惠。

  鼓励国内外相关外包服务培训机构独资或与国内高校、企业在园区合作成立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外包专业培训。区政府每年对培训机构平台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和奖励。

  鼓励和支持企业按照“外语+软件+专业”模式,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协助企业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申请服务外包培训专项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区政府给予相应配套扶持。
 
  第五条  服务政策
 
  1、业务服务

  提供新办企业咨询服务,代办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企业代码等手续;提供政策、法律、信息咨询服务;提供技术信息及网络系统建设服务;建立并完善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协助企业疏通融资渠道,提供创业资金支持;协助组织技术鉴定、产品鉴定、成果登记、报奖工作;提供财务代理等中介服务。

  2、管理服务

提供企业商务服务,文印服务、广告策划、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宣传服务,配合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宣传进驻企业的各种成绩、成果、重大活动;组织企业间的联谊活动,交流企业发展经验,开展业务合作。
 
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对国际著名服务外包百强企业、国内著名软件百强企业和国内著名软件外包25强企业等服务外包重大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经区集体讨论,提供个案优惠政策。

  第七条 入围市“123”计划的企业,在享受市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的基础上,我区按相关规定给予配套,但不再执行此意见。

  第八条 本意见涉及市级以上政策遇政策发布机构调整,本政策可即时调整,涉及区本级政策经区讨论通过后进行调整。

  第九条 本意见由北塘区外经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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