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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事公开透明,服务周到,文明礼貌,工作高效,对群众来电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工作不负责任给群众利益和政府形象带来损害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2、企业投资项目立项核准,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外资项目立项核准,燃气工程项目核准,在各种手续齐全与合格的情况下,权限内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权限外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
3、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和备案,15个工作日内完成;
4、核发、变更《收费许可证》,自收到书面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与发证;
5、普通商品房核价,各项资料齐全与合格,7个工作日内完成;
6、受理价格鉴证业务,3日内出具鉴证结论书;受理价格评估业务,7日内出具评估结论书;受理价格咨询,1~3日内答复;
7、接到价格举报投诉,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对不属本部门管辖的,在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移至有关部门处理;
8、处理价格举报投诉案件,一般案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领导批准,自受理之日起90日内完成;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举报人;
9、服务承诺监督电话:83598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