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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南长区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07-10-30 10:08:00    信息员:   本文被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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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长区发展和改革局作为区政府主管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的工作部门,负责全区招商引资、计划考核、外经外贸、科技科协、重点项目、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对外挂“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区科学技术局”“区重大项目办公室”“区招商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能有:

1、负责全区招商引资、计划考核、外经外贸、科技科协、重点项目、体制改革、三产流通等方面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服务工作。

2、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综合跟踪和监督,做好全区“三个文明”考核工作。

3、负责对全区科技管理、科技服务和科技园区的建设,推动全区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4、负责全区开放型经济工作,组织完成市、区下达的全区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任务,并做好合资企业投资各方关系协调工作。

5、做好区内重点项目的协调和服务工作,促进各类重点项目的如期完成。

6、做好全区企业单位改革的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区事业单位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工作。

7、做好对全区三产的宏观指导和区域性规划、推介工作,指导、协调抓好区内经济园区的创办和建设工作。

8、做好全区招商引资的归口管理工作,完成全区每月引资额的统计、核实、汇总、上报等工作,抓好辖区资源的调查和利用工作,建立网络和资源库,及时为投资者提供信息和服务。

9、做好区招商服务中心的工作,为新办企业提供办证方面的咨询、指导和服务,努力营造招商引资的良好环境。

二、领导分工、内设机构

  长:兼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负责全面工作,“三外”工作、招商服务中心工作。

副局长:负责改革、经济合作、服务业、市场、上市工作和招商服务中心工作。

副局长:兼区外经局副局长协管区“三外”工作。

副局长:负责计划工作、项目审批、重大项目和全区“三个文明”考核工作。

副局长:负责科技科协工作;

内设机构:局办公室、计划科技科、重大项目管理科、外经科、招商服务科(招商服务中心)。

三、审批事项、办事程序

1、外商投资立项审批:由区外经局审批。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立项申请表、意向书、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信证明、项目建议书等。

2、基建项目、社会事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项目审批: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转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并提供以下材料:申请报告、可行性方案、基建项目定点图等相关资料。

3、申报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省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项目:由区科技局转报市科技局审批,企业需填写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4、其他外贸、外资、外经等方面的项目:由区外经局转报市外经局审批,并按市外经局的要求备齐相关资料。

四、服务承诺

1、做好区内基本建设、社会事业、高新技术产业、外贸、外资、外经、科技、企业改转制等相关项目的政策业务咨询、项目审批、转报和协调工作,申报资料齐全者,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2、做好辖区内资源的调查、利用和服务工作,建立资源信息库,新办企业数据库、重点推荐项目库,每月向企业提供辖区内资源信息和招商引资信息。

3、区招商服务中心全力为投资者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并做好相应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4、优化为科技含量高和产品前景好的科技项目,提供申报国家、省、市级产品和专利的咨询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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