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对全区10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上半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现金收入711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2%,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349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1%。
一、现金收入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
工资性现金收入稳步增长。上半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达529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20元,增长15.7%。从收入来源看,企业职工所得工资收入4026元,增长 %,非企业组织人员得到的工资收入1957元,增长 %。
家庭经营收入有所增长。上半年,农村居民家庭经营人均现金收入96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0元,增长14.2%。分三次产业看,家庭经营中第一产业收入34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5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牧业、渔业拉动其增长;第二产业收入31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元,增长8.0%,第三产业收入30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7元,下降17.9%。
财产性收入下降幅度进一步加大。上半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23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71元,下降42.6%。其中租金收入1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元,增长30.2%;土地征用补偿收入5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1元,下降63.2%
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上半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63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1元,增长34.3%。其原因是我区不断完善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
二、生活消费支出下降
上半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491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22元,下降15.1%。食品、衣着、居住三项基本消费中,食品和衣着呈增长态势,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463元,衣着支出386元,分别增长6.2%、15.9%,居住支出为518元,下降42.3%;医疗保健支出256元,下降16.9%;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158元,下降19.8%;交通和通讯支出349元,下降35.1%;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293元,下降29.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68元,增长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