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江苏省省级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太湖水污柒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苏财建[2008]57号)。本办法明确了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原则、使用范围、责任主体、支持方式和项目申报要求等内容。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