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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兴市委、宜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宜兴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宜发[2008]21号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
10、鼓励发展服务外包业。具体事项按照宜发[2008]19号文件执行。
11、鼓励发展现代物流业。对新建的第三方物流项目,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
12、鼓励专业市场、旅游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对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市场、旅游设施等项目,列入市定服务业重点项目。城区以外的非开发性项目(店面不出售、产权不过户)涉及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材发展基金及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按工业重点项目政策执行。所有规费实行先缓缴后奖励,城区以内的不享受优惠政策。
13、鼓励商贸物流企业争作贡献。企业对市财税贡献当年度上交满500万元奖5万元;超过500万元的,每增加500万元,增奖5万元;奖励最高限额为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