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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市深化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从今年下半年起,我市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市(县)、区范围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基本均衡,特别是公办学校做到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四个方面基本均衡,最大限度地降减因资源配置不均衡而造成的“择校”需求,为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奠定基础。今年以来,我市各地和市学校管理中心积极推进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清理“公有民办”学校和“校中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全市范围看,我市义务教育无论是办学条件、师资队伍还是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等,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仍然存在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无锡教育的公平均衡和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下阶段,我市将在全面落实“一校一案”改革方案、依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同时,重点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我市将用2-3年时间,集中一定人力、财力、物力,每年有针对性地重点扶持一批相对薄弱学校,从四个方面提高区域内义务教育的高位均衡水平。加强相对薄弱学校的硬件建设,尽力做到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直管校与镇管校、中心校与村校之间在学校场地、教学用房、设施设备、校园环境等方面的均衡,确保辖区内无办学条件不合格学校;积极推行公办教师统一管理,教师奖金水平“一市(县)区一标”,促进校际教师合理流动,各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市(县)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比例要大致相当;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均衡编班,坚决抵制乱招生和分设重点班、快慢班等违规办学行为;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教研指导支持,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不以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不给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率指标,不为班级和学生排名次。
同时,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制订《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评估标准》,对各地创建工作给予科学指导和公正评估。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将对各地区创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行动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创建工作措施扎实、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市(县)区,市政府将颁发“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奖牌,并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