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9日,市政府以锡政办发[2008]256号文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重大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对我市重大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稽察的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和工作机制。要求市发改委牵头实施项目稽察工作,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服务经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对我市范围内的重大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手续、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方面实施稽察。
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做好重大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工作的文件,表明了市领导对项目稽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与稽察工作,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政府资金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