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委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征求〈江苏省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规划(2008--2015)〉修改意见的通知》(苏发改农经发[2008]12号)要求,会同农林局、太湖新城等单位,在对太湖水环境治理、太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进行整合、包装的基础上,按轻重缓急,从项目储备中选取33项重点工程上报省发改委,争取列入《江苏省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规划(2008--2015)》,确保我市治太项目向上争取获得实效。
在修改意见中,我市补充9项2008--2010年重点工程项目,拟增加投资275638万元;补充7项2011--2015年重点工作项目,拟增加投资47465万元。总计补充16项重点工作项目,拟增加投资323103万元。